愛的含意(三之三)
欣和威墮入愛河好一段日子.他倆與囡囡是好朋友,他們仨經常一起溫書,特別在考Alevel的那段日子,遇著圖書館、溫習室滿座,我家也算清靜,他們就移師我家溫書.漸漸地,與他們熟絡起來.有時溫書溫到晚飯時段,還讓他們吃了便飯才回去.那年他們齊齊考上了大學,女兒還與欣同一院校!
幾年後,我向女兒問起他們,女兒說他們分手了,我目瞪口呆,深感婉惜.囡囡扼要道來:欣是教友,威為了迎合她,也入了教.但威是入了教,始終投入不到教會生活,漸漸地,雙方有了隔閡,結果就這樣分了手.
這給了我很大的啟示:我們絕不能為達到一種目的(例如愛情),拿信仰來做手段.人入了教而心卻漂浮於宗教之外,這是心理上的災難呀!
我也說愛,但我不說高談闊論的愛,我只談小我的愛,一個與生俱來的母愛.我是一個平凡不過的媽媽,也擺脫不了含蓄的思維方式.自覺含辛茹苦養育孩子,盡了做媽媽的責任.對著孩子,我只會摟摟抱抱,就是從未叫嚷過“我愛你”!
與孩子有不同閱歷,大概是人生經歷使然,不希望孩子步後塵.因此常對孩子說: “你們要叻過媽咪呀……”孩子回答說:“有點難度喎!”我一笑置之.
做媽媽的成績如何?這應該讓孩子來評價了!一次,我問孩子:“媽媽夠不夠資格做你媽”?孩子毫不猶疑地回答:“夠資格有餘,還感到驕傲呀”!我心裡甜滋滋的.
與孩子心心相連,甚感欣慰.現在,我還學會叫嚷:“我愛你”呢!如今,孩子得以反哺,在孩子身上找到了“愛”,我別無他求了!
“愛”這個字各人有各自的描述,
只要不損人利已,
就是一個至高無上的境界了!
(全文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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